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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01  来源:电工电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点击量: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二、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1、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分为校级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和各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考核。

2、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准入教育考核体系的建设,负责搭建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

3、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工作,并作为必修课列入本科生培养方案,计1学分。

4、各二级院部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各实验室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及准入考核。安全专项教育考核内容由各实验室制定。

6、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应符合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要求。

7、如因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发生,学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4、化学化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5、实验室的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教育方式

1、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必要时可集中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2、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考试,必要时可辅之于其它方式的考试。

五、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需分别通过校级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和实验室专项考核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